山西省省級人才政策清單·人才培養

科研創新和基金管理機構落戶獎勵政策

2020年05月07日14:58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1、科研分支機構與創新團隊攜帶科研創新成果來山西進行開發轉化的,用省級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或其他政府性基金給予支持,並享受我省的基金優惠政策,以及科技成果轉化風險補償政策。使用銀行貸款的,享受我省的科研項目融資貼息試點政策﹔利用自身科技資源優勢獨立或聯合開展科研創新工作的,視同本省科研機構,用省級科技經費優先支持。在山西轉型綜改區落戶的,由示范區管委會提供工作場地,前5年免費提供,后5年減半收取場地租賃費。

2、著名基金管理公司落戶山西,同等條件下,優先將本省各類投資基金委托經營管理,對所建立的子基金和子基金投資項目,根據其投資規模、投資效益及經濟貢獻程度等,給予適當獎勵。提供與科研創新機構相同的綜改示范區內外優惠政策或省財政專項補貼政策。

3、中介服務機構成功引進國際國內著名科研創新機構的,由省財政獎勵100萬元。成功引進創新團隊的,屬於攜帶科技成果進行開發轉化的,由省財政獎勵10萬元。屬於高水平人才創新團隊的,正式設立機構並開展科研創新工作的,獎勵5萬元。成功引進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的,由省財政獎勵20萬元,屬於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獎勵10萬元。

——摘自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科學技術廳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山西省轉型綜改示范區管理委員會《鼓勵科研創新和基金管理機構落戶山西實施辦法(試行)》(晉財教〔2017〕146號)

(責編:趙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