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2月24日電(張婷婷)嚴格區分經營違規與經濟犯罪,確保民營企業受到平等刑事保護﹔加大力度清理涉民企刑事訴訟“挂案”,保障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改進涉民企刑事案件辦案方式,逐案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2月23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舉行護航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檢察開放日活動,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檢察機關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針對民營企業發展遇到的困難,為更好地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省檢察院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制定了《意見》,要求全省檢察機關將“少捕慎訴少押”司法理念落地落實,避免“辦理一個案件、垮掉一個企業、下崗一批職工”,全力護航民營企業專心創業、安心經營,為民營經濟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意見》全面貫徹以辦案為中心的檢察理念,以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為抓手,體現了檢察機關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通過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這一重要市場主體的權益,回應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
《意見》分為六部分,共25條。第一部分強調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踐行平等保護、審慎謙抑、寬嚴相濟、權益雙向保護等新理念,全力營造依法保護民企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第二部分強調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嚴格區分經營違規與經濟犯罪,確保民企受到平等刑事保護。第三部分強調發揮刑事法律監督職能,進一步加大清理涉民企刑事訴訟“挂案”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溝通協作機制。第四部分強調改進辦案方式,加強對涉民企刑事犯罪案件的財產審查和處理。第五部分強調實行請示制度、備案制度,提升案件質量,優化案件效果。第六部分強調省、市檢察院發揮業務指導作用,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實行挂牌督辦制度。
“通過規范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全力護航民營企業專心創業、安心經營。”《意見》強調了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的原則、進一步樹立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的理念、改進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的方式、強化對涉民企刑事案件進行法律監督,進一步規范全省檢察機關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工作。特別是實行羈押必要性審查每案必查,切實降低涉案民營企業家的審前羈押率,堅決防止“構罪即捕”,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司法活動對企業經營的不利影響。
針對基層檢察院辦理重大疑難、社會敏感度高的涉民企刑事案件受到各方面因素影響,特別是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等嚴重制約企業發展的問題,《意見》明確涉民企刑事案件實行備案制度,從省級院層面要求加強監督力度,多方位、多舉措、多渠道保障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檢察機關就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有關問題出台專門文件,是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以辦案為中心’的工作理念,是進一步提升涉民企刑事案件質效的有益探索。”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將繼續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山西路橋:黨建引領 建好“四好農村路”山西路橋建設集團黨委扎實開展“黨建質量提升年”,實施“六大工程”,立足“十四五”高質量、高速度、高效益發展的戰略基點,全面提高黨建質量和黨建引領發展水平,為打造“國內一流的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施工現代化企業集團”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常住人口3491萬 山西人口普查數據"出爐"山西省統計局向社會通報山西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數據顯示,山西省常住人口為3491561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下同)減少2.23%,年平均減少0.23%。山西省常住人口總量減少,主要受人口流動變化等因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