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郭國慶被開除黨籍

2021年04月12日08:20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4月12日電(趙芳)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晉城市委批准,晉城市紀委監委對晉城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郭國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國慶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婚慶事宜,違規收受禮品和消費卡,由他人支付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違規報銷個人應承擔的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為他人發放機動車吉祥號牌,干預行政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吞公款,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在工程承攬、房屋租賃、駕考場地審批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郭國慶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晉城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郭國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涉案款物隨案移送。

郭國慶簡歷

郭國慶,男,漢族,1960年11月生,山西平順人,大專學歷,198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4月參加工作。

1976年4月至1978年11月,長治馬廠插隊;

1978年12月至1986年8月,長治馬廠供銷社工作;

1986年9月至1987年8月,晉城市交通監理處工作;

1987年8月至1995年8月,晉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工作;

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晉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秩序科副科長;

1997年9月至2002年9月,晉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大隊大隊長;

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晉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大隊長;

2003年5月至2006年12月,晉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兼一大隊大隊長;

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晉城市公安局副調研員;

2008年10月至2008年11月,晉城市公安局副調研員,提名市保安公司經理;

2008年11月至2012年8月,晉城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市保安公司經理;

2012年8月至2018年8月,晉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晉城市公安局調研員;

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晉城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2020年8月退休。

(責編:趙芳、張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