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注“真情實意” 投入“真金白銀”

太原17條新舉措激活用好本土人才

2021年01月13日07:59  來源:山西日報
 

近日,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太原市進一步激活用好本土人才實施意見(試行)》,圍繞本土人才激勵、培育、流動、保障等方面提出17條改革創新舉措,努力留住、激活、用好本土人才。

根據《意見》,對太原市新當選且全職工作的“兩院”院士,給予1200萬元科研經費、240萬元安家費和每年100萬元津貼,對新入選且在太原市全職工作的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專家,給予600萬元科研經費、120萬元安家費和每年50萬元津貼。培養選拔“六新”等領域領軍人才,對具有突出貢獻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創業團隊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領軍人才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在“六新”等領域主持科技項目的青年科技人才,獲創業創新大賽最佳項目獎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重視技能人才培養選拔,對在世界技能大賽獲得金、銀、銅牌的,獎勵50萬元﹔對新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獎項的人員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培養“土專家”“田秀才”“農狀元”等農村實用人才和鄉村本土人才,加強農經、農技、農機三支人才隊伍建設,對累計任職五年及以上的鄉村人才根據任職年限和實際貢獻給予一定金額補貼激勵。加大對非遺傳承人和“老字號”人才支持,對搶救恢復已停業、消亡“老字號”品牌卓有成效的傳承人、主持人給予最高20萬元資助﹔對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及經認定弘揚正能量的“偏才”“專才”一次性給予5至10萬元獎勵。

對連續工作滿3年並繼續從事社會工作,且取得高級、中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証的社會工作者,一次性給予1.5萬元、1萬元的專業能力提升獎勵。

給予畢業3年內自願到陽曲縣、婁煩縣等艱苦邊遠地區就業創業的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最多55萬元、33萬元、19萬元人才補貼(助),且優先入住當地人才公寓。對到縣(市、區)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提前轉正定級﹔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的高定一級,在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的高定兩級﹔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事業單位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可以適當提高。 (曹婷婷 趙繼釗)

(責編:張婷婷、趙芳)